北鐵教〔2019〕82號
關于同意籌設北海市鐵山港區興港鎮川江鑫光幼兒
園的批復
龐家玲女士:
你送來的《申請籌設北海市鐵山港區興港鎮川江鑫光幼兒園的報告》已收悉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及《關于印發<廣西壯族自治區學前教育機構審批管理辦法(試行)>的通知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經審查,你申請籌辦的幼兒園符合本地教育發展規劃和需求,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件,同意你籌設北海市鐵山港區興港鎮川江鑫光幼兒園,園址在北海市鐵山港區興港鎮川江村委會彬嵩村。籌設期間必須做好以下幾項工作:
1.遵照相關規定籌建,籌設期不能超過三年,逾期應當重新申請。
2.籌設期間不得招生和刊登廣告。
3.籌設期間,必須按照幼兒園的設置標準,認真做好幼兒園的各項建設工作。
4.項目建設完工后,達到幼兒園辦園標準的,再按程序向我局提出正式設立申請。
特此批復。
2019年9月23日
公開方式:公開
北海市鐵山港區教育局黨政辦公室 2019年9月23日印發